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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800余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万人,同比上升21.5%;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检察案件900余件,行政检察案件900余件(含反向衔接案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0件。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融合履职理念,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生命周期,从高质效办理新类型典型案件、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强化综合履职等方面发力,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检察保护,切实服务保障国家创新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夯实证据体系,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1000余件,自行补充侦查400余件;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惩治工作,针对涉及虚假诉讼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提出监督意见340余件;持续推进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等综合履职机制,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开展综合履职1500余件,占比达到25.6%。 在深化协同合作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深化协同配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140余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40余人;对不起诉案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600人,占不起诉人数的26.2%。(中国知识产权报) 02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与服务规范》发布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广州市地方标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将于2024年9月2日起实施。《规范》是广东省首个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与服务领域的地方标准,对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广东省科技图书馆(广东省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国家实验室、 广东省华南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起草。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指的是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广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数量已达60家。《规范》的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建设要求、管理规范、服务网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评估与改进9个部分。明确阐释了服务网点能提供信息咨询、基础检索等基础类服务,导航分析、维权援助等专业化服务,转化运用、决策咨询等增值类服务。明确要求了服务网点的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以及评价改进等。 《规范》发布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规范和长效运行机制,发挥标准化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服务网点的服务能力、质量和效率,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赋能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03 《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 2024年7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旨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该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服务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强化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公共服务支撑。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科技创新力量和功能区的服务支撑,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开发专题数据库,保障研发信息安全等等。指导意见还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协同发展,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数据支撑和信息化保障水平。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将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局)
04 《德国知识产权实务指引(专利)》 及德国专利服务机构信息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德国知识产权实务指引(专利)》。指引涵盖了德国专利申请流程、行政和司法救济程序、各环节官费情况,以及德国专利申请、诉讼策略等,并整理了德国主要专利代理、诉讼和公共服务机构信息,旨在为创新主体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供有效参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 05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 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合规地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并收费,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联合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着服务企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是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指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整治乱收费的决策部署,总结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方面的监管实践,坚持防范行业顽疾和鼓励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合理分类和综合施策,以“可对照、可操作、可预期”的思路,明确具体要求、处理方式及违法违规后果,为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清晰指引,旨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经营主体的合法权利,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指南》包括总则、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他收费、违规处理及附则7个章节共54条。“总则”部分明确了起草宗旨、适用范围、收费类型、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等;“会费”部分详细梳理了会费标准制定、票据管理、禁止强制入会、禁止多头收费等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他收费”3部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类型提出明确要求,包括票据管理、政府委托事项、强制性培训、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内容;“违规处理”部分明确指出了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及相应的处理方式;“附则”部分明确了《指南》的适用主体和指引性原则。 三部门表示,《指南》的发布是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一步,也是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将有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规范化,促进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监管依据,有助于巩固执法成效,提升监管效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